正義網合肥7月18日電(記者 吳貽夥 通訊員 劉琴)7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霍山縣檢察院就該縣環保局原局長萬家勝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提起公訴。
  萬家勝今年52歲,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於今年3月28日被霍山縣檢察院立案偵查。案件偵查終結後,該院反貪部門於6月10日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指控稱,2010年至2013年,萬家勝利用擔任霍山縣環保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企業在規模化養豬場污染綜合治理、污水深度治理、造紙廢水處理工程改造等項目上提供便利和幫助,先後收受6人的賄賂共計16萬元。
  2010年,霍山縣食品公司經理黃某找到萬家勝,提出將該公司下屬衡山定點屠宰場掛靠在霍山縣佳佳樂食品公司(簡稱“佳佳樂公司”)名下,變通處理申報2010年省級環保項目資金。萬家勝明知佳佳樂公司沒有屠宰場、沒有交納排污費,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仍違規同意霍山縣食品公司以佳佳樂公司工業廢水深度處理項目名義,申報省級環保專項資金。此後,萬家勝分兩筆將40萬元省級環保項目資金撥付給了佳佳樂公司。
  2013年7月,為應付涉企環保項目資金檢查,黃某找到萬家勝要求補一份環保項目驗收意見。萬家勝明知該項目沒有實施和驗收,仍安排人員為該項目補發了“驗收意見”。該項目資金40萬元撥付後,被黃某等四人侵吞。
  2011年8至9月間,霍山縣利達包裝有限公司以造紙廢水處理工程改造項目名義申報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萬家勝明知該公司環保“三同時”(環保設施必須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沒有實施和驗收,沒有三年內連續足額繳納排污費且存在環境違法行為,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仍違規同意將該公司確定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致使該公司獲批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230萬元。此後,萬家勝先後分三次違規批准撥付環保專項資金227萬元。經鑒定,該項目實際投資123萬餘元,其餘項目款主要被該公司負責人徐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此外,萬家勝還違規為霍山縣一家養殖公司申請到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160萬元,經萬家勝批准,實際撥付144萬元項目資金,該資金被這家養殖公司負責人程某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據指控,2010年至2013年間,萬家勝在上述三企業環保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實施、驗收和資金撥付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環保項目專項資金遭受近300萬元的損失。
  鑒於上述事實,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安徽霍山縣環保局原局長受賄16萬致國家損失近300萬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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